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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花齊放

2016/03/08 醫師為什麼跑光光(洪宗賢) 2014/06/25


從健保DRG談起

從7月份開始,健保署將擴大「疾病診斷關聯群(DIAGNOSIS RELATED GROUP)」,也就是簡稱DRG的給付方式:不同疾病但相同重症度,醫療費用給付相同,並以過去幾年的平均值為標準。這個制度,其實已部分科別實施好幾年(骨科、婦產科),如今擴大實施,因為可以有效地防止醫療費用擴張。

說穿了,就是把成本管控責任推給醫界。醫界反彈可想而之,因為是平均值給付,也就是基於「有賺也要有賠」的理論。但重症賺,輕症賠,於是「重症轉診」,「重症人球」等開始發酵。舉例而言:一手骨折和兩手骨折的給付一樣,因為重症度一樣。可是醫師的手術勞務付出將是兩倍!所以後者醫療費用勢必超出。而許多醫院又將之定義為「醫師造成,醫師分攤」,從醫師的薪水中回扣補貼醫院的「損失」,造成重症科醫師不但付出更多勞務,沒有更多收入,還可能被扣錢的雙重風險。這更加重五大皆空的困境!

業務勞務分流給付

對此,筆者提出可能改善方案:「建議健保特約制度,改由特約醫師和特約醫院分流給付。以健保特約醫師於特約醫院執行的醫療行為,健保始有給付。但勞務費用將分開獨立給付醫院和醫師。」

設計概念如下:醫師取得專科醫師資格以後,申請成為健保特約醫師,在醫院執行健保業務,才能獲得健保給付。醫療費用由醫院申報,但手術費等醫師主要勞務(範圍可以討論),將直接給醫師。這樣可以讓DRG合理化,何故?因為DRG是基於重症度,並以醫療支出平均值給付。但有賺有賠的是醫院,所以應由醫院接受衝擊!醫師的勞務是真實專業的付出,根本就不可以有賺有賠來看待!而分流給付後,醫師勞務收入受保障,不會因為DRG給付盈虧的影響,才能以純然專業的態度面對重症。

對健保署而言,任何制度改革,有一件事是動不了的,就是健保不能再加錢,只能朝分配正義來做。分流給付完全沒有增加健保負擔,只是調整分配!外科醫師都知道,現行制度,手術費只有4到5成是薪水,大半都是醫院拿走。如今醫院又把DRG風險轉給醫師,醫師只好創造更多業績,讓健保財務更困難,衝業績已經是全國皆知之惡!一旦採用醫師獨立給付,醫師收入穩定,不受醫院抽成制度的影響,減少衝業績誘因。此外,對於醫療品質不佳的醫師,健保署可以用特約與否,強制醫師正視其醫療品質及專業能力!否則以現行制度,開刀開好了賺一次,開壞了賺兩次,甚至三次,健保都給付,醫院醫師一樣賺錢!?

當然,衝擊最大的是醫院!因給醫師的費用,現行制度醫院可刮走一半。但健保10幾年來,醫院公開的獲利數字,就賺到嚇死你!所以醫院越蓋越大,越大才越賺錢。但醫院醫師的薪水越來越低。於是,許多逃出去開診所!其實醫師開診所,就是我所說的:醫師直接給付!新制度就醫院而言,雖然短期營收受影響,但醫師收入穩定,出走率會下降,增加醫院人力及品質穩定度(爛的醫師健保不特約),醫院也減少醫糾等額外「成本」!好的制度,短期或許受影響,但長遠來看,各方一定都有收穫。

刊登日期:2016/03/08 | 點閱率:7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