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enu

百花齊放

2016/03/08 豈僅抱歉!(陳宗獻)


在台灣,老人照顧老老人,沒有救世主,一切設施和規章都不友善,包括我這個自許「家庭醫師」的醫師…

「XXX歐巴桑!」,診間叫號廣播聲響後,是一陣漫長的無~聲~。我和同仁們都很抱歉的靜靜等待--83歲老先生正扶著他106歲的人瑞老母,緩慢的從侯診室移向診間。

人瑞還有兩顆牙齒、還能站立緩慢移步丶除了老化,沒有特殊慢性病。但當她偶而腸胃不適或小感冒,帶她就醫就會是全家的大事。

前一天彭老先生來電,很小心的問:「老母腹瀉好了,只是還有點肚子不舒服,可不可以照拿藥?」。83歲彭老先生處在蠟燭兩頭燒的困境,他太太79歲,半年前癌症轉移確診,在榮總接受化療。
我婉拒了,說詞是「再檢查一下,因為葯可能必須改變。」,心裡很清楚,如果不是法律明定「醫師未親自診療,不得開給方劑」,我應該會依據電話,瞭解病情調整後,直接給葯。
在台灣,老人照顧老老人,沒有救世主,一切設施和規章都不友善,包括我這個自許「家庭醫師」的醫師。

彭老先生必須陪太太從榮總複診,天黑回家,趕在門診時間內,把老母從他家沙發椅,「弄」到我的眼前,這般折騰他其實沒意義,頂多是讓我「合法的」聽一下「不出所料」的腸蠕動音。

我一如大多數醫師,對人瑞「態度和善」,甚至在耳邊「大聲細語」,但是…

如果『以病人為中心』是一種醫療價值,那麼因此演化的態度與行為,怎麽可以只是這般,東借西湊的小善意?
再深入思考,有多少醫師們在更多其他類似情境下,因為法規而改變他們的醫療實踐? 固然這是守法(亦是自我保護),但愚蠢的信行法規,對這個已經有夠功利的社會,有什麼意義?

刊登日期:2016/03/08 | 點閱率:836